1.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接到運輸公司或郵遞公司寄交的提貨通知單,或根據合同規定備齊出口貨物后應當做好向海關辦理貨物報關的準備工作,或者簽署委托代理協議,委托報關企業向海關報關。
2.準備好報關單證,海關規定的報關地點和報關時限內以書面和電子數據方式向海關申報,并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地點向海關遞交書面報關單證。
3.經海關對報關電子數據和書面報關單證經行審核后,在海關認為必須時,報關員要配合海關進行貨物的查驗。
4.屬于應納稅、應繳費范圍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位應該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繳納進出口稅費。
5.進出口貨物經海關放行后,報關單位可以安排提取或裝運貨物。
6.我國海關跟世界上大多數國際一樣~采取“紅綠通道”臸度。“綠色通道”適用于攜運物品在數量上均不超過免稅限額,且無國家限臸或禁止進出境物品的旅客,紅色通道適用于攜運綠色通道使用物品意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必須填寫“*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海關規定的其他申請單證~在進出境地向海關作出書面申請。
7.進出境郵遞物品的報關 進出口郵包必須由寄件人填寫“保稅單”,小包郵件填寫綠色標簽,~列明所寄物品的名稱、價值、數量~向郵包寄達國家的海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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